问题 | 保理合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是否可以 |
释义 | 保理合同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后者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催收、付款担保等服务的书面合同,不得口头订立。根据《民法典》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理合同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催收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而签订的一份合同。该合同为要式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不得口头订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条 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 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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