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办?网上公示更方便! |
释义 | 营业执照丢失了办法,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一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三)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四)隶属企业的执照副本; (五)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六)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法规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第三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权的凭证。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是经营单位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凭证。经营单位凭据《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开展核准的经营范围以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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