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征纳税对象什么意思 |
释义 | 免征纳税对象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个人或企业。这些人或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其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其发展。 在中国,免征纳税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个人:低收入者、退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烈士家属等。 2. 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对外贸易企业等。 3. 特定行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 4. 特定产品:农产品、生态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等。 需要注意的是,免征纳税并不等于完全免税,而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每个国家的免征纳税对象范围和具体政策都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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