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军人离婚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想要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此处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起诉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刚流产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呢 第一,需要收集有关证据。具体有身份和婚姻关系的证据,如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证明。 第二,需要了解民事诉讼程序及规则,譬如举证期限、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 第三,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及时办理好有关代理手续,并向法院提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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