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要注意: 1、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应由房屋登记机构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 2、申请人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申请人需在领证期限内带受理单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 一、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3、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二、继承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继承土地使用权更名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者关系证明; (3)若是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则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 2、填写房产权证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 6、属法院强制执行的,需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7、宗地图2份,房产平面图2份,1:1万地形图1份; 8、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须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 9、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由此可见,预售商品房在交房之前不能转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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