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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上学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落实“两为主”职责。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政府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要求,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领导为组长,及时妥善处理本区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2.落实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职责。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好学位预测,及时公布学位供需情况,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积极探索研制招生电子地图,便于实时分析研判各学区学位供给动态变化情况,方便学生家长便捷查询各学校招生范围及学位供给信息。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做好网上招生报名的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要简化入学手续,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多部门联网审核验证,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资格验核工作。要加强风险预判,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快速稳妥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
    法律依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一)强化属地责任,落实 “两为主”
    1.落实“两为主”职责。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政府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要求,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领导为组长,及时妥善处理本区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2.落实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职责。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好学位预测,及时公布学位供需情况,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积极探索研制招生电子地图,便于实时分析研判各学区学位供给动态变化情况,方便学生家长便捷查询各学校招生范围及学位供给信息。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做好网上招生报名的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要简化入学手续,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多部门联网审核验证,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资格验核工作。要加强风险预判,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快速稳妥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
    3.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职责。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应当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投诉电话,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片区择校就读。要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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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