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这是为什么, |
释义 | 派遣工不能成为非全日制用工,违法行为将受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雇佣被派遣劳动者。违反规定的用工单位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罚款,同时需承担与被派遣劳动者相关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派遣工,是不能成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招用被派遣的劳动者,因此派遣工只能是全日制用工,不能是非全日制用工,否则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制度的法律限制及其合理性 劳务派遣制度的法律限制及其合理性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的限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容易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例如工资低、福利待遇差等问题。此外,限制劳务派遣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也有助于维护劳动力市场的秩序,防止滥用劳务派遣制度带来的不良影响。因此,这一限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以及保障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合理性。 结语 派遣工不得成为非全日制用工,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单位禁止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派遣劳动者。违反规定的用工单位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罚款和赔偿责任。这一限制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处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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