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进入“相关网站后在“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区”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在“行政审批”一栏,选择“人才引进申报”或“留学回国申报”进行申报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户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户籍管理工作。 居民出生地、定居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统称户籍登记机关),负责居民户籍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房产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为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推进户籍改革,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户籍登记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