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离婚证的步骤 一、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二、领取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三、发放步骤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四、补领步骤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二)香港居民身份证;(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四)《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一)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二)本人身份证。(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本人离婚登记档案(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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