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流程有哪些 |
| 释义 | 申请注册商标流程是: 1、确定商标适用于什么产品或服务;根据产品或服务; 2、确定要注册的商标类别; 3、取商标名称,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 4、准备相关材料,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 5、到商标局进行复审; 6、商标公告,商标复审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一、同音不同字的商标能否注册成功? 同音不同字的商标能否注册成功取决于具体情况,具体如下: 1、判断要注册的商标类别、群体和先前的商标注册类别和群体是否相同或相似,若不属于同类同组商品,同音不同字即可通过,甚至同音同字也可通过,驰名商标除外; 2、如果在同一组中,如果发音相同,则应根据字形和意义进行判断,特别是在意义上,如果整体意义没有明显的区别,那么被判定为近似商标的概率就会很大,注册成功的概率不大,如果含义差异明显,注册成功的概率很大,驰名商标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后果?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条款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以制止恶意抢注的行为,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补充。在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及无效宣告案件的个案审理中,符合以下适用要件的可以适用该条款: 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2、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 3、系争商标申请人具有恶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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