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救济中,如何衡量劳动者的损失?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损伤或精神损失时,可以享受工伤救济。如何衡量劳动者的损失,是工伤救济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 1.医疗费用:包括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如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2.伤残评定:对劳动者的身体残疾进行评定,评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赔偿金额。 3.失业补助:如果因工作原因而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享受失业补助。 4.精神损失:如果因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产生心理障碍等精神损失,也可以纳入赔偿范围。 5.死亡赔偿金:如果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对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应当按照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程度给付伤残补助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劳动争议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者的伤残、死亡以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可以参照赔偿标准和司法解释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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