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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结果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办
释义
    让公司安排新的合适自己的工作。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一般就是依据工伤伤残等级的5-6级,劳动者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补发伤残津贴。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一、六级工伤残疾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六级工伤残疾的赔偿标准是: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十六个月;
    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3、疗费用按医院出具的费用结算;
    4、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残疾等级为五至十级,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二、工伤六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费用进行结算;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被评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为其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被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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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