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录口供一般多长一般不得超过12个小时,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 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询问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告知被询问人应当入室提供证书、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裁定、判决所依据的事实必须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当事人庭审中的自认、辩解都将直接影响其实体权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