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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祸出院有护理费用吗
释义
    车祸受害人在出院之后是可以向责任人主张护理费的相关赔偿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一、误工营养费鉴定标准
    1、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当事人在身体受到伤害后需要通过营养品等特殊补品辅助治疗的情况下,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营养费赔偿要求。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要陪同人员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要算陪同人员,陪同人员是另外的护理费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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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3: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