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2022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从2020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由于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自然增长,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高于上一年度,从7月份调整社保缴纳基数比4月份调整推迟了三个月,也就是在这三个月中,单位和个人都是按原基数缴纳,各方的缴费负担将普遍有所减轻。二、社会保险办理注意事项1、新办员工:需要提供“员工基本情况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2、已缴纳过:提交劳动手册及上家单位退工单,外省市户籍员工还需“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3、社会保险补缴:上海地区社会保险是五险合一的,都可以补缴,办理居住证人员,最早补缴时间为居住证签发当月。4、新调入的员工可调整基数。5、离职:员工离职后,请在七个工作日内,来我司办理退工手续(领取退工单及劳动手册)6、社保中心每年7月份提供上年度对帐单,并寄给员工本人。7、政策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三、综合保险办理注意事项1、新办员工:从未在本市建立过综合保险帐户,请提交填妥的“个人信息采集表”;2、已缴纳过:在本市建立过综合保险账户,请提交填妥的“个人信息采集表”及“综合保险”劳动手册3、综合保险补缴:综合保险可以补缴4、基数:缴费基数按照社平的60%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