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庆最新落户政策及购房政策包括以下几种: 1、务工经商落户,遵循“放开放宽”原则,按照重庆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设置差别化落户条件。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2、人才落户,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学生落户,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3、国有企业职工落户,“新办法”明确将国有企业职工落户纳入,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了规范。 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通知》 第二条 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探索实行高校录取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