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了解哪些基本信息? |
释义 | 伤残鉴定的条件及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应是受伤劳动者,且伤情稳定后方可申请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通过法院或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者可在治疗终结后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不服评定可申请重新评定;工伤伤残鉴定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不服可申请再次鉴定或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分析 做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应该是受伤的劳动者,而且要劳动者伤情稳定后才申请伤残的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方式 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结语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确保当事人是受伤的劳动者,并且伤情稳定后才能申请鉴定。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有所差别,当事人应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有差异可申请重新鉴定。对于工伤伤残鉴定,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此外,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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