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存疑不起诉决定可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需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实现互联互通,记录犯罪人员基本情况、判决等信息。 法律分析 一、存疑不起诉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由于没有被判刑,所以没有犯罪记录,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外,《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中明确了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的主要内容,以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管理。因此,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可以通过无犯罪记录证明来证明其没有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印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