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出租人出售出租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其他妨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