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国际司法合作中,被告人可能面临财产权益受损的风险。但是,被告人也有保护自己财产权益的权利和途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告人在诉讼中享有辩护权和财产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保障其财产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依照国际条约或者相互间的公约、协定予以承认和执行。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被告人可以通过辩护权和财产权利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并且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来保障其财产权益不受损失。同时,如果面临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被告人可以根据国际条约或者相互间的公约、协定来获得承认和执行,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