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告人是否有权要求国际司法合作过程中的保密?
释义
    法律分析:被告人没有绝对的权利要求国际司法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并争取保密措施。在国际司法合作中,保密原则和公开原则都有法律依据,需要平衡二者的关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国外司法机关的证据或者其他协助,应当依照有关的国际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涉及国外的刑事诉讼协助,应当依照有关的国际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国际司法协助应当根据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进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案件泄露。”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机密,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知悉的国家秘密,应当保守不泄露,不得私自处理、转移、毁损。”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应当依法保护网络安全,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对于发现的网络安全事件,有权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件扩散,减少损失。”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了在国际司法合作过程中,保密原则与公开原则的法律依据,同时也表明了保护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重要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2: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