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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案件是不是由违法行为地管辖
释义
    一、行政案件由哪里的公安机关管辖
    1、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
    二、管辖权转移是怎样的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一种制度,它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更和补充。
    (一)管辖权要实现转移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二)管辖权的转移一般有三种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原因有: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困难的;或者在处理案件时可能有失公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案情重大、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级人民法院处理有困难等。
    2、上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3、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的案件,需经院长批准后报送。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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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