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丧失后能要求恢复吗 |
释义 | 继承权丧失后能要求恢复,但是不一定能恢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恢复继承权。 一、继子在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继子在下列情况时没有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但是,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二、赡养人不赡养老人还有继承权吗 不赡养老人还有继承权,但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一般会丧失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法律是否规定继承请求权的途径? 继承人在进行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妨碍遗嘱设立的行为后,有悔改表现,且得到被继承人宽恕或遗嘱重新设立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恢复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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