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裁决不能申请再审。不服裁定的案件不属于再审案件的受理范围,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