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走私犯罪案件中,律师既要承担法律事务处理的责任,也要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但是,律师的职责并不包括精神医疗或治疗。因此,律师在平衡法律事务和心理疏导责任时,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在承办案件时,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代理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刑事诉讼法适用于侦查、审判和执行刑事案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的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关系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审判的行为。”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代理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在承办案件时,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律师需要尽可能地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但不得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不进行精神医疗或治疗。在承办案件时,律师需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