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是否需要抚养年满18岁的子女? |
释义 | 《父母抚养义务与抚养费》: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在孩子18周岁后终止,除非孩子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或无法自给自足。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不包括择校费、赞助费、购买电子产品或商业保险费用。父母只有在有能力且子女有特殊情况时才需要继续抚养,如残疾或无经济收入的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以法律为准,道义上的责任不等同于法律义务。 法律分析 一、子女年满18岁父母可以不抚养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但要是子女成年之后有特殊情况,而此时父母又有继续抚养的能力,那父母还是要继续抚养的。这些特殊情况就包括子女属于残疾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子女尚在读书没有经济收入的。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的抚养义务通常在子女十八周岁时终止。除非子女尚在接受高中或以下教育,或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但不包括择校费、赞助费、购买电脑手机等非必要费用。父母有权拒绝支付这些费用。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用也不属于抚养费范围,但父母在道义上有责任承担。然而,如果子女成年后出现特殊情况且父母有能力继续抚养,父母仍需履行抚养义务,如子女残疾无自理能力或尚在读书无经济收入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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