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不同意注销法人怎么办 |
释义 | 股东不配合,法人强制注销:法人不可以直接注销公司,两种解决方法: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注销营业执照股东不配合怎么办 注销营业执照,股东不配合,不会影响注销的进程。注销营业执照,主要是由法人代表进行。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股权的登记与否的,在形式要件作用下,会产生善意第三人能否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影响。 二、有股东退股要怎么清算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公司的股东是不可以直接撤资的,如果股东想退股,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解散公司进行清算等等方式加以实现。清算是公司在破产或解散时的法律程序,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是不需要通过清算解决相关法律问题。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及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可知,公司可以在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以及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等情况下解散公司,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法人可以宣布公司解散吗 法人作为公司的人格代表是不可以宣布公司解散的,只有公司的股东可以解散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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