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不配合注销公司没有影响。一个股东不配合不影响总的趋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注销公司需要法人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领取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法人拿着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