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何处理法人组织的破产债务 通常情况下,法人组织的破产一般是指,在宣告破产时以及破产程序结束前,破产人所有的财产将会供破产清偿。公司的法人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后,法院会先把公司的剩余资金用来进行破产财产的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通常如下: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由于债务人的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二、破产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