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公司的债务自然是由公司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即使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独立的民事主体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担责,与法定代表人、股东无关。 但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为维护自身利益,债权人是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