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