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挪用资金怎么处理 |
释义 | 合伙人挪用合伙资金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要求一方归还资金;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返还相应的款项或者赔偿损失。 一、挪用资金罪的判刑如下: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3、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总而言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权利,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的,是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合伙人资金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被认定为民事纠纷,按照民事纠纷立案侦查处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被挪用的款项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挪用资金罪是怎样认定的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是: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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