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业秘密指什么? |
释义 | 1、侵犯商业秘密指的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表现形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了哪些 根据《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下列几种: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如何处罚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哪些做法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做法有: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违反权利人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对他人的上述行为,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但是仍然接受他人的侵权行为结果,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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