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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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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4: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