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琐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是否能立案 |
释义 | 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其它证据以证实,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否则,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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