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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签订前需要了解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一、合同签订前需要了解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1、合同相对方根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2、合同相对方没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或无相应的授权,导致所签订的合同不成立或无效。3、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出现漏洞,引发纠纷,如质量约定不明确;付款期限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明确;付款方式不明确等。
    二、购房合同签订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签房屋买卖合同前先查看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交房前交房前应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交房前书》及《消防安全合格证》。
    2、主体主体。即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主体房地产
    3、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4、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面积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5、价款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价款
    6、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7、房屋使用性质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房屋使用性质
    8、房地产权的办理属于登记义务,办理不应收取费用(除各项的过户费、维修基金等国家要求交纳的)基金
    9、物业管理条款,要明确物业费所收取的项目为哪些,交房时应提前缴纳几个物业管理条款,要明确物业费所收取的项目为哪些,物业管理条款月的物业费,月的物业费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12、注意开发商的广告是否和签房屋买卖合同上所要求的一致注意开发商的广告是否和合同上所要求的一致
    13、针对付款方式、核算方式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并把双方允诺的内容写人正式合同。要注意公平合理,慎防开发商设置过重义务,日后无法履行
    14、对于付款延期,付款延期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书写相同。
    15、商品房质量,与开发商协定房屋的质量标准,应主要包括:房型、使用功能、商品房质量,商品房质量用料、施工、配套等;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处罚方式由双方协商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违约条款要明确到具体情况。对于商品房的质量,应当与开发商约定的内容包括:墙体平直的标准;防水的标准,即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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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