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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开庭原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释义
    开庭前原告准备的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一、原告开庭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起诉状标题明确为"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原告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原告是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1、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2、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5、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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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