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拆迁安置补偿怎么算 |
释义 | 1、这取决于单位公房什么时候分配。计划经济时代,有些单位分配给员工的宿舍虽然是公房,但当时是福利公房。这些公房有的属于政府直管公房,有租赁协议,有的属于国企自管公房,产权属于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公房拆迁时,首先进行房屋改造,将地面上建筑的价值通过拆迁评估卖给员工,变成私人所有权,然后像其他私有房屋一样进行补偿,因为私有房屋的拆迁评估由地面上建筑的价值和土地价值两部分组成,拆迁时增加了土地补偿、装修等搬迁补偿。 2、如果房子不属于福利分房性质,就是单位租给你,或者单位不是国企事业单位,拆迁时你有其他房子要无条件让出,最多给搬迁补贴,或者按照租赁合同办理;如果实际居住,没有其他房屋,拆迁时应解除租赁关系。租赁关系解除不一致的,可以单独安置房屋,重新建立租赁关系。员工符合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优先排名。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面临拆迁,拆迁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如果家庭共有财产或老年人留下的财产面临拆迁,建议在家庭成员内部协商,妥善安排拆迁利益的分配。如果条件允许,建议以书面形式固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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