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协议离婚 |
释义 |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4、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 5、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离婚协议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1、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符合以上协议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受理当事人协议离婚的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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