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婚前男方首付但是写了女方的名字的问题,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剩下的贷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的,那么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是如果是男方付了首付和尾款,但是婚后写了女方名字,已经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则该房子视为赠与,女方仍然对该房子拥有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