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
释义 | 婚前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房产由个人所有变为两人共有,离婚的时候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可以平均分配。 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规定,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该房产也只属于男方一个人。但若是在婚前将房产证上也署上女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使“准夫妻”在这之后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女方仍是房产的所有人之一,可依法划分该房产。 一、婚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从以下几种情况确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产。 二、离婚协议房产是否可以过户? 协议离婚将房产分配给夫妻一方的,应当为房产办理过户登记。《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制度,双方当事人只有把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后,另一方才能取得房产的物权,房产才会是属于另一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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