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何风险? 1、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产 按照法律规定, 房产证 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随意转让、抵押,父母只有在证明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时,才能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 2、夫妻关系破裂,房产归属惹纠纷 如果夫妻关系破裂,而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房产归属往往容易引来纠纷,最后这套房要么就是归孩子所有,要么就是占有大半的房屋产权。 3、子女不尽 赡养义务 房子也不能被收回 父母出资购房,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就意味着父母把这套房赠与了子女,只有子女才对这套房子拥有所有权,即使日后子女没有尽到 赡养 义务,父母也无权要回房产。 4、子女购买新房需遵守 二套房 政策 如果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后买婚房,孩子可能面对二套房政策,而如果按照二套房政策走的话,不但税费多了, 贷款 难度也增加了。 5、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继承 如果孩子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 婚前财产 ,这意味着孩子名下的房产可能被其配偶优先继承。 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如何规避风险? 1、 公证 做好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归父母所有,这样既可以让孩子拥有房产,又不至于在遇到意外时被作为遗产分割。 2、减名 增减产权共有人,等同于买卖,把一半的产权份额转让,缴 纳税 费按照这个份额来交就可以,当然也可以用赠与的方式去名,但同样要交手续费、登记费、 契税 等一系列费用。 3、房产份额变更 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这样当子女成年后自己购房时,计税量将极其有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