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存疑不起诉,应当与公司协商是否补发工资。如果存疑不起诉期间,劳动者有正常劳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协商依法支付工资,如果存疑不起诉期间被刑事拘留,未进行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不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