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馆业如何应对违法分子 |
释义 | 旅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窝藏和包庇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馆工作人员发现可疑人员或通缉犯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不得隐瞒。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窝藏罪和包庇罪的认定取决于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或提供虚假证明以掩盖犯罪人。此行为需出于明知是犯罪人的故意,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馆隐瞒违法分子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九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六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如何认定窝藏、包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1)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 (2)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 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3、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明确了旅馆工作人员在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时的责任和处罚。如果旅馆隐瞒违法分子,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还应当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同依法处理该旅馆。窝藏和包庇罪的认定要素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窝藏是指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窝藏、包庇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上,窝藏和包庇罪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人而实施相应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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