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庭取消后一个月或十五天之后再开。正常情况下,法院会安排在案件审理期限内再次开庭审理,以便确保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结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是三个月,第一次开庭时间是在一个月左右,再次开庭最慢也会在两个月左右开庭的。因为法官必须预留写判决书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