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的步骤 |
释义 | 公司取得利润分配收益时,一般包括四个步骤。一是进行弥补亏损处理;二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三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四是支付股利。 公司收益的分配顺序 1、先进行弥补亏损处理:当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时,先用企业当年利润进行弥补亏损; 2、提取相应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取公司10%利润后,剩余款项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公司注册资金50%以上时,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股东大会等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且其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来决定;任意盈余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其提取缘由等亦由股东大会来决定; 4、支付股利:公司在弥补亏损以及提取公积金后,将剩余利润分配给股东的一种行为;这说明,公司在给股东分配股利前,必须有利润盈余作为条件。 公积金的用途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用以扩大生产经营及增加公司资本等,其用途不得只用于公司,也不能只用于股东分配;当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具体用途如下: 1、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年度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的再生产及运营注册资金 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按照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分给股东。 4、资本公积金不得直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公司亏损应从上年度利润中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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