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按共有物分割原则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城镇居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所有。未迁入一方没有承包主体资格,不能主张土地承包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具体如下: 1、如果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夫妻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如果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那么另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没有承包主体资格。在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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