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使用期限规定是:商标的有效使用期限是十年。自商标局核准申请人的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继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续展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如果委托商标机构办理,只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即可。 一、办理商标续签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代理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 4.商标注册复印件。 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 二、续签商标有效期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