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城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在盐城地区打算办婚姻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婚姻登记声明,到婚姻登记处申报婚姻登记证明是在现场填写的,然后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一、盐城民政局结婚登记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二、盐城民政局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结婚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要准备一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并且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三、办理结婚证流程 办理结婚证流程: 1、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其它必要性材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查证,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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