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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劳动仲裁服务指南
释义
    劳动仲裁程序:申请书提交后,仲裁委员会在5天内决定受理与否,受理后5天通知被申请人。庭审前5天通知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者可做缺席裁决。调解优先,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及时裁决。仲裁庭应在45天内裁决,可延期15天。裁决后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对裁决不服,15天内可向法院起诉,否则裁决书生效。
    法律分析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南宁劳动仲裁程序解析
    南宁劳动仲裁程序解析是指对南宁地区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具体流程和规定的解释和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争议一般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南宁劳动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庭审、裁决等环节。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仲裁庭会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将进行庭审并作出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执行。南宁劳动仲裁程序解析旨在帮助当事人了解和熟悉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结语
    南宁劳动仲裁程序解析,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副本。仲裁委员会应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及时通知被申请人。庭审前五日,仲裁庭将开庭日期和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无正当理由的,将采取相应处理。仲裁庭应先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如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并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失败,仲裁庭将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如有复杂情况可申请延期。裁决书送达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裁决书即生效。南宁劳动仲裁程序解析旨在帮助当事人了解流程,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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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5:50:02